1.作业的区分存在困难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复杂多样,各项活动相互联系,并非所有的企业都界限清晰、责任分明,所以要科学区分作业有一定的难度。
作业成本法要求以作业中心为基础设置责任中心,选取合适的成本动因,按成本库进行归集,然而在实际中哪种因素与成本变动完全相关或相关性较大,并非很清晰。如果选择的动因过少,成本数据会不准确;如果选择的过多,由此增加的实施成本会大于实施作业成本法产生的效益。
2.成本动因的选择具有主观性
作业成本法在确认资源和作业,以及资源库和作业库选择成本动因等方面时,并没有科学严谨的判断方式,主要依靠相关人员对作业的理解和判断,这使得作业的计量和分配具有一定的人为操纵性。这一点为管理者操纵成本提供了可能,也降低了公司间报告结果的可比性,与会计准则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3.没有合并对同类生产能力的计量
作业消耗的各种资源具有不同的计量单位,将成本归集到作业时难以反映资源消耗的数量,只能将被耗用资源的价值归集到作业中。因此,运用作业成本法无法看出资源的利用效果,也不能反映各种生产能力之间的差异。
4.工作量大,代价昂贵,短期内实施效果不明显
作业成本法是先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全部资源耗费逐项分配到作业中,形成作业成本库,然后再将作业成本库的成本按作业动因分配到最终产品,核算工作十分繁琐。而且,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就要不断进行技术革新及产品结构的调整,这就要重新进行作业划分,这样会加大采用作业成本法的耗费。同时,实施作业成本法虽然会给企业带来长期的经济效益,但是短期内实施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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